南宁教育局依申请公开指南的教育资讯
南宁市教育局依申请公开指南:公民、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本机关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,可以按程序向本机关申请获取。本机关依申请提供信息时,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,不对信息进行加工、统计、研究、分析或者其它处理。
一、受理机构
本机关自2008年5月1日起正式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,受理机构为南宁市教育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办公室(设在局办公室)。
二、提出申请
向本机关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,须填写《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》(见附件,以下简称《申请表》)。《申请表》可以在受理机构领取,复制有效。
为提高处理效率,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应详细、明确,若有可能,请提供信息的标题、发布时间、发文字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明确该信息的提示。
公民、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提出申请:
(一)书面申请。申请人填写《申请表》后,可以通过传真、信函方式提出书面申请。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,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“政府信息公开申请”的字样。
(二)现场申请。申请人可以到受理机构,书面填写《申请表》。提出申请。采用书面形式确有困难的,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,由本机关工作人员代为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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对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,本机关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答复:
(一)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属于公开范围的,将向申请人提供该政府信息或告知申请人获取方式和途径;
(二)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属于公开范围,但其中含有不应当公开内容的,如能够作出区分处理,将向申请人提供可以公开的政府信息或告知申请人获取方式和途径;如不能够作区分处理,将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。
(三)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,将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。
(四)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属于依法非本机关公开范围的,将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。对能够确定该政府信息的公开机关的,将告知申请人该机关的名称和联系方式。
(五)经检索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,将告知申请人。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,本机关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。鉴于针对不同请求的答复可能不同,为提高处理效率,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。
联系方式:
本机关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:南宁市教育局办公室。办公地址:金洲路22号;办公时间:国家法定工作日;联系电话:5528570,2624622(传真)。